转账写上自愿赠予能要回来吗-王晓芳律师|法行宝
2026-02-23 合同纠纷

转账时备注“自愿赠予”后,钱款是否能要回,这确实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细致分析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一般情况下难以要回

在转账时明确标注“自愿赠予”,这通常被视为赠与人无偿将财产给予受赠人的明确表示。一旦款项到达对方账户,即视为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原则上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并要回款项。特别是在情侣间,一些特殊金额的转账(如520元、1314元等),通常被视为基于恋爱关系的一般赠与,完成后即无法要回。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要回

尽管赠与一般在完成后不可撤销,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赠与人仍有可能要回款项:

  1. 财产权利转移前的撤销:

    • 如果转账尚未完成,或者赠与人及时采取了撤销措施(如在转账前通过银行或支付平台取消转账),那么可以要求返还。
  2. 法定撤销情形:

    •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如故意伤害、诽谤等。
    •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恋爱关系中一方因病需要资金治疗,另一方却拒绝提供帮助。
    •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转账时双方约定了特定条件(如共同参加某个活动),但受赠人未履行。
    • 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3. 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 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并对于已经赠与且尚未交付的部分可以不再交付。对于已经交付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受赠人协商返还。
  4. 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

    • 如果转账备注“自愿赠予”并非赠与人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因重大误解、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作出的,赠与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赠与行为,并要求返还转账款项。
  5. 以特定目的(如结婚)的大额赠与:

    • 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即使备注了“自愿赠予”,在双方未能结婚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将其认定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若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赠与款项。

三、实践建议

  1. 保留证据:在实际操作中,要回转账款项往往涉及复杂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因此,建议保留好相关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赠与的真实情况、撤销事由的存在等。

  2. 寻求专业帮助:在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如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综上所述,转账备注“自愿赠予”后的钱款在一般情况下是难以要回的,但在满足特定条件或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时,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