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轿车故意别摩托车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保险是否赔偿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事故性质、保险类型及条款约定。
交强险的赔偿可能性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若轿车驾驶人存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形,交强险仅对“抢救费用”进行垫付,且有权向致害人(轿车驾驶人)追偿。对于摩托车驾驶人的其他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交强险通常不予赔偿。
例外:若保险公司无法证明轿车驾驶人存在“故意”,可能仍需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但实践中保险公司会通过调查取证(如行车记录仪、监控等)主张免责。
商业险的赔偿可能性
商业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的赔偿以合同约定为准。绝大多数商业险条款将“故意行为”列为免责事由,即若轿车驾驶人被认定故意别车,保险公司可直接拒赔。
关键点:保险公司需举证证明“故意”,若证据不足(如仅凭单方陈述),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此时,摩托车驾驶人可通过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再由保险公司向轿车驾驶人追偿。
摩托车驾驶人的救济途径
实务建议
总结:保险赔偿的关键在于“是否构成故意”,若证据充分,保险大概率拒赔;但摩托车驾驶人仍可通过直接索赔或刑事诉讼获得救济。如有具体证据或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