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怎么写才有效-齐鹏律师|法行宝
2026-02-23 合同纠纷

对赌协议要有效,需满足以下核心要点:

  1. 主体适格
    对赌协议的签订主体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涉及公司,需区分股东与公司作为对赌方的不同法律后果:
  • 股东间对赌:股东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签订的对赌协议,通常有效(如增资协议中的业绩补偿条款)。
  • 公司与股东对赌:需符合《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避免损害债权人利益。例如,若协议约定公司直接回购股东股份,可能因违反“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强制性规定(除法定情形外)而被认定无效;但若通过减资程序实现,则可能有效。
  • 目标公司为股东对赌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否则可能因程序瑕疵导致担保条款无效。
  1. 内容合法合规
  • 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对赌条款不得涉及非法利益输送、抽逃出资、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形。例如,约定“若未上市则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可能因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序良俗被认定无效。
  • 权利义务对等:补偿或回购条款需合理,避免“一刀切”式刚性条款(如“无论何种原因未上市均需回购”)。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根据“商业风险”与“非商业风险”的区分,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或补偿标准。
  • 明确触发条件与计算方式:业绩目标需具体可量化(如净利润、营收增长率),补偿或回购价格需有明确计算公式(如“补偿金额=投资额×(1+年化收益率)-已分配利润”)。
  1. 程序合规
  • 公司参与对赌时:若涉及公司回购股份或承担担保责任,需履行法定程序(如减资公告、债权人通知等),否则可能因程序违法导致条款无效。
  • 外商投资企业:需符合《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例如涉及外汇管理的条款需经审批或备案。
  • 国有企业:需履行国资监管程序(如评估、进场交易等),否则可能因违反国资管理规定被认定无效。
  1. 风险防控建议
  • 设计多层次对赌条款:例如将“上市”拆解为“提交上市申请”“通过审核”“完成发行”等阶段,分阶段设置对赌条件,降低单一目标失败的风险。
  • 增加灵活性条款:如约定“若因政策变化导致无法上市,双方协商延长对赌期限或调整补偿方式”,避免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僵化。
  • 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优先选择仲裁(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其程序灵活且保密性强,更适合商业对赌纠纷。

示例条款参考(需根据具体交易调整):
“若目标公司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A股主板上市,且未因不可抗力导致,则原股东应以现金方式回购投资人持有的全部股份,回购价格为:投资本金×(1+10%×投资年限)-已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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