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状第一次起诉且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下,诉状可以这样撰写,同时需注意相关程序事项:
诉状撰写要点
- 标题与基本信息:标题写“民事起诉状”。接着依次写明原告(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对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若实在联系不到对方,住所等信息尽量写已知的准确内容,同时可以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说明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
- 诉讼请求:明确写出你希望法院判决的内容,比如请求判决离婚;若有子女,写明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等。例如“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细列出财产情况)”。
- 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你们的婚姻状况,包括结婚时间、地点,婚后感情情况,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等。重点说明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比如从何时起通过何种方式(如电话、短信、上门寻找等)都无法联系到对方,以及已经采取过的寻找措施,如到对方可能居住的地方询问、联系其亲友等,但均未果。同时可以提及这种联系不到对方的状态对你们婚姻关系以及你生活造成的影响,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原、被告于[结婚日期]在[结婚地点]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具体原因]导致感情逐渐破裂。自[具体时间]起,原告通过拨打被告电话(电话号码[具体号码])、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及可能居住地(详细地址)寻找、联系被告亲友(列出亲友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方式,均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长期失联的状态,使得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相关证据能够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等)、寻找对方的记录(如通话记录、上门寻找的照片等),要在此处列出证据名称及来源。若有证人能够证明相关事实,需写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写明受诉法院名称,如“此致[具体名称]人民法院”。
- 具状人:由你本人签名,并注明起诉日期。
程序事项注意
- 公告送达:由于联系不到对方,在向法院提交诉状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一般为3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你需要按照法院要求缴纳公告费用。
- 缺席审理与判决:若被告在公告期满后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进行缺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以及其他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在撰写诉状和进行诉讼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详细、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