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案都包括什么案件-万辉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刑事辩护

侵占案主要指的是涉及侵占罪的案件,这类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被非法占为己有:

    • 这指的是行为人基于他人的委托或事实上的管理关系,合法持有了他人的财物,但随后却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意图,将该财物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例如,甲受乙委托保管乙的名贵手表,甲却私自将手表出售或赠与他人,或者自己使用、挥霍,且在乙要求归还时拒不交还。
  2. 遗忘物被非法占为己有:

    • 遗忘物是指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财物放置在某处,但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如果行为人发现了这些遗忘物,并明知其属于他人所有,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在财物所有人要求归还时拒不交还,就构成了侵占罪。比如,乘客在出租车内遗忘的钱包,被司机发现后拒不归还。
  3. 埋藏物被非法占为己有:

    • 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的财物,无论其是否有主。如果行为人挖掘出了这些埋藏物,并明知其可能属于他人所有,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在财物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要求归还时拒不交还,也构成了侵占罪。例如,在自家院子里挖掘出他人埋藏的金银财宝,并拒不交出。

在侵占案中,构成侵占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 主体要件: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

  •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持有的财物为他人所有,却意图将该财物转为自己所有,并拒不交还。

  • 客体要件: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这里的“他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占有行为,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要达到几千元以上);在财物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要求返还时,行为人明确表示拒绝交还,或以各种借口拖延、推诿。

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会受理。因此,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侵占案的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