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还有抽逃出资犯罪吗-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刑事辩护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抽逃出资罪依然存在,股东需严格遵守出资规定,否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层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 该条款明确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若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作为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金。
    • 对于单位犯罪,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2.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 2014年《公司法》修改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了认缴制,放宽了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条件和期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抽逃出资行为不再构成犯罪。
    • 认缴制下,股东仍需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要求。

司法实践层面

  1. 抽逃出资的认定:

    •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违反法律规定,抽逃已经实际缴纳的出资,并且达到了“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司法机关将依然以抽逃出资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例如,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利用关联交易等方式将已出资的资金转出,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严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
  2. 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情况:

    • 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股东的出资义务可能加速到期。此时,如果股东抽逃已缴纳的出资,且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同样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

法律后果与责任承担

  1. 刑事处罚:

    • 股东一旦构成抽逃出资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金。
    • 对于单位犯罪,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2. 民事责任:

    • 股东抽逃出资的,还需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还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与建议

  • 总结: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抽逃出资罪依然存在。股东需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不得随意抽逃出资,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 建议:作为股东,应谨慎对待出资问题,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在出资过程中,务必遵循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