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方应承担那些责任-谭承琦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侵权纠纷

虚假诉讼方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其他责任,具体如下:

一、民事责任

  1. 驳回诉讼请求:

    • 法院在查明案件属于虚假诉讼后,将依法驳回虚假诉讼一方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虚假诉讼方无法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支持,其诉求将被法院明确拒绝。
  2. 赔偿损失:

    • 虚假诉讼行为往往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律师费、差旅费等)和间接损失(如因诉讼导致的经济损失)。虚假诉讼方需对这些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以弥补对方因虚假诉讼所遭受的损失。
  3. 侵权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虚假诉讼是侵权行为,侵害人应当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并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其他重大损失。这进一步强调了虚假诉讼方在民事上的赔偿责任。

二、刑事责任

  1. 虚假诉讼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虚假诉讼行为的刑事责任。
  2. 单位犯罪:

    • 若单位为虚假诉讼的主体,不仅单位将被判处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这体现了对单位犯罪的严厉打击。
  3. 从重处罚情形:

    • 司法工作人员若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或从虚假诉讼中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逃避合法债务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并从重处罚。这进一步强调了司法工作人员在虚假诉讼中的特殊责任。

三、其他责任

  1. 罚款、拘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将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这一措施旨在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惩罚虚假诉讼行为。
  2. 行政、人事处罚:

    • 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可能面临行政处分、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这体现了对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严格要求。
  3. 行业惩戒:

    •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鉴定人、公证人等专业人员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内的惩戒措施,如吊销执业证书、禁止从事相关业务等。这旨在维护法律服务行业的公正性和信誉。

总结与建议:

虚假诉讼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法律责任是全方位且严厉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诉讼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一旦查实为虚假诉讼,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民事赔偿、刑事处罚以及其他多种处罚措施。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涉及诉讼时务必谨慎行事,确保所有诉讼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您有任何关于虚假诉讼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