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成立条件和既遂条件-孙衡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刑事辩护

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和既遂条件是两个既相关又有所区别的法律概念,下面我将分别进行详细解释:

诈骗罪的成立条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要构成诈骗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1. 犯罪主体:

    • 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且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若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则应以诈骗罪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2. 欺骗行为:

    • 行为人必须实施欺骗行为,这种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类,其实质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
    • 欺诈行为可以通过语言、动作(如伪造证件、合同)或者不作为(如隐瞒真相)的形式出现。
    • 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的程度。
  3. 被害人的财产处分:

    • 被害人必须是在陷入错误认识之后,才作出财产处分,包括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等行为。
    • 被害人必须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地位的人,否则不成立诈骗罪的既遂。
  4. 诈骗数额: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 诈骗数额是判断诈骗罪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之一,只有当诈骗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时,才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的既遂条件

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要素:

  1. 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 这是诈骗罪既遂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必须具有欺诈的故意,并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
  2.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

    • 被害人因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包括将财产交给行为人,或同意行为人处分自己的财产。
  3. 行为人或相关人员实际控制了财产:

    • 行为人或与行为人有关联的人员必须实际获取并控制了这些财产,导致被害人因此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这是诈骗罪既遂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既遂与否的重要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多采用“取得控制说”来判断这一要素是否满足。
  4. 犯罪金额达到相应标准:

    • 诈骗罪的既遂还受到犯罪金额的影响。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时,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定刑幅度。具体的犯罪金额认定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举例说明:

假设甲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了乙的信任,使乙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交给了甲。甲在取得财物后,立即将其变卖并挥霍一空。在这个案例中,甲的行为满足了诈骗罪的成立条件(犯罪主体、欺骗行为、被害人的财产处分、诈骗数额),同时也满足了诈骗罪的既遂条件(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行为人实际控制了财产、犯罪金额达到相应标准)。因此,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既遂。

总结与建议:

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和既遂条件是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们共同构成了诈骗罪的完整法律框架。在实际应用中,应仔细分析案件事实,确保每个条件都得到充分证明,才能准确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既遂。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