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特别约定要怎么写-章芊昊律师|法行宝
2026-02-19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中的特别约定需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结合法律要求进行明确、具体的撰写,核心要点包括明确约定事项、合法合规、避免歧义,以下为详细说明及示例:

  1. 特别约定的内容范围

    • 财产分割的补充约定:除常规财产分割外,可针对特定财产(如贵重物品、收藏品、股权等)的归属、分割方式或补偿条款进行特别约定。例如:“男方名下的XX公司股权,离婚后归男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股权补偿款人民币XX万元,于协议生效后XX日内支付完毕。”

    • 子女抚养的特别安排:可就子女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承担比例、支付方式、调整机制,以及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如时间、地点、频率等)进行详细约定。例如:“子女抚养费由双方各承担50%,每月XX日前支付至指定账户;子女重大医疗费用(单次超过人民币XX元)由双方按实际发生额共同承担。”

    • 债务承担的特别声明: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哪些由哪方承担,或约定债务承担的比例及方式,以避免离婚后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例如:“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名义所负的债务(除已明确告知女方的XX债务外),均由男方自行承担,与女方无关。”

    • 其他特别事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可就住房使用、户口迁移、姓氏变更、一方生活困难时的经济帮助等事项进行特别约定。例如:“离婚后,女方有权继续居住在双方共有的XX房屋内,直至女方再婚或购买新住房为止;男方需在离婚后XX日内协助女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特别约定的撰写要求

    • 明确具体:特别约定应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例如,在约定抚养费时,应明确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 合法合规:特别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例如,不能约定逃避债务、限制对方再婚等违法内容。

    • 双方协商一致:特别约定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体现在离婚协议中。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约定。

  3. 特别约定的示例

    • 示例一(财产分割):“双方确认,位于XX市的XX房屋(房产证号:XX)归女方所有,男方需在离婚后XX日内协助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男方名下的XX车辆(车牌号:XX)归男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车辆补偿款人民币XX万元,于协议生效后XX日内支付完毕。”

    • 示例二(子女抚养):“子女抚养费由男方每月支付人民币XX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或完成高中阶段教育为止。子女重大医疗费用(单次超过人民币XX元)由双方按实际发生额共同承担,男方承担60%,女方承担40%。女方每周可探视子女两次,具体时间为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5点,男方需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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