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传票中财产清单提供人怎么写-谭芳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婚姻家庭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关于传票中财产清单的提供人,实际上这一清单是由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即原告)或双方共同准备并提交给法院的,用于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情况。以下是如何撰写诉讼离婚财产清单的详细指南,特别是关于“提供人”部分的说明:

一、标题与基本信息

  1. 标题:明确标注为“诉讼离婚财产清单”,以体现文件的正式性和目的性。

  2. 提供人信息:

    • 在清单的开头部分,应明确列出提供该清单的一方(原告或双方共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住址等基本信息。
    • 如果清单是由双方共同提供,则需分别列出双方的信息,并注明“双方共同提供”。
  3. 案件编号/案由:若已知法院案件编号或具体案由,应在此处清晰注明,以便法院快速定位案件。

二、财产明细

此部分应详细列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按性质和类别逐一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 房产:列明所有共有房产的地址、面积、产权证号、购房时间、评估价值(如有)、贷款余额及还款情况。
  • 车辆:详细记录所有共有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购买日期、购买价格、当前市值估计及是否存在车贷。
  • 存款与金融投资:包括银行账户的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的名称、数量、购买时间、当前市值或余额;以及保险产品的类型、保额、现金价值等信息。
  • 贵重物品:细致描述珠宝、艺术品、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购买价格或估值,以及物品的当前所在位置或归属方。
  • 债权债务:全面列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详细说明债务金额、债权人信息、借款用途及还款状态;同时列出债权,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 其他财产:如家具家电、生产经营设备、知识产权等其他未在上述类别中列出的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均需详细列出并描述其状况和价值。

三、财产分割建议(可选)

虽然财产分割最终会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但在清单末尾简要阐述自己对财产分割的初步意见或建议,有助于法院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诉求。此部分可注明“提供人建议”或“双方共同建议”,以明确意见来源。

四、签名与日期

清单末尾必须由提供人(原告或双方共同)亲笔签名并明确注明提交日期,以确保清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清单是由双方共同提供,则需双方分别签名并注明日期。

五、附件

根据需要,附上所有与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投资账户截图等,以支持清单中的各项内容。这些附件对于验证清单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至关重要。

六、特别说明

  • 在清单的开头或结尾部分,可以添加一段特别说明,明确指出该清单是由哪一方(原告或双方共同)提供,以及提供的目的和依据。
  • 强调所有信息需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或虚构财产情况,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示例

诉讼离婚财产清单

提供人:原告/双方共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案件编号/案由:XXXX年XX民初XX号/离婚纠纷

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此处按上述财产明细类别详细列出)

二、个人财产清单

(如适用,按上述财产明细类别详细列出)

三、财产分割建议

(提供人建议/双方共同建议:…)

四、附件

  1. 房产证复印件
  2. 车辆登记证
  3. 银行流水明细
  4. …

提供人签名/双方共同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通过遵循上述指南,您可以确保诉讼离婚财产清单的撰写既全面又准确,同时明确提供人的身份和意见来源,为法院的公正裁决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