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怎么界定-刘荟萍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侵权纠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信息类型与数量、违法所得数额、特定身份或用途以及其他情形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阐述:

  1. 信息类型与数量:

    • 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无论数量多少,均构成“情节严重”。
    •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
    •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也构成“情节严重”。
    • 对于其他非敏感信息,如姓名、地址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五千条以上的,同样构成“情节严重”。
    • 若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例如,部分信息为敏感信息,部分为非敏感信息,按比例计算总数),也视为“情节严重”。
  2. 违法所得数额:

    •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通过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获得了超过五千元的收益,那么其行为就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
  3. 特定身份或用途:

    •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即使数量或数额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一半,也构成情节严重。这是因为,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如公务员、医生、教师等)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往往具有更高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因此对其保护也更为严格。
  4. 其他情形:

    •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情节严重”。这体现了对累犯和惯犯的严厉打击。
    • 如果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被用于犯罪活动,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将利用这些信息实施犯罪而仍然提供,那么无论信息数量多少,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也构成“情节特别严重”,这是比“情节严重”更为严重的情形。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例如,如果行为人非法获取了大量敏感信息,并且这些信息被用于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导致被害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那么法院就很可能认定其行为构成“情节严重”。

建议:

  • 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轻易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特别是敏感信息。
  • 对于企业而言,应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
  • 如果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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