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退费所需证明及资料,根据不同法院及具体情况可能略有差异,但一般来说,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基础退费资料
诉讼费退费及生效判决金钱债权收款账户确认书:
- 需由收款人签名捺印,确保开户银行信息填写具体到支行。
- 如果是退至单位账号,则需单位盖章确认。
预交款票据复印件:
- 通常是非税电子票据的复印件,需清晰显示缴费人名称及缴费凭证号。
- 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同时提供非税打印单和系统打印的诉讼收费对账单作为补充。
缴费通知书复印件:
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
- 包括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或银行存折复印件,需手抄一遍银行卡或存折账号以确保准确性。
- 如果是公司或单位申请退费,则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二、特殊事项所需资料
对于2016年以前受理的案件:
收款人变更情况:
- 如果收款人单位(人)不是案件当事人,如当事人是境外法人并授权代理人作为退费收款人,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为收取诉讼退费。
- 如果当事人已经终止或者死亡,可由权利义务继承者作为退费收款人,此时需提供相关管理机关的证明材料。
- 如果当事人公司变更或注销,需提供变更或注销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当事人退费申请表》:
- 某些法院可能要求填写此表,并明确收款账户只能填写一个,且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退费所依据的裁判文书复印件:
- 作为退费申请的法律依据,需提交相关裁判文书的复印件。
身份证明材料:
- 个人申请退费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单位申请退费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且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红色)。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 如果诉讼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退费,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是办理退费事宜)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 如果是多个案件,每个案件须单独准备上述材料。
- 所有资料一般需一式一份提交,但具体要求可能因法院而异,请提前咨询确认。
-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可能需要根据法院要求出具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您在准备退费资料前,先联系原承办法官或书记员,了解具体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以确保退费申请能够顺利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