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每月管控记录怎么写-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6-02-17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每月管控记录的撰写需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确保内容真实、完整、逻辑清晰,并符合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监管要求。以下为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框架:

一、核心内容要求

  1. 基本信息完整性

    • 记录需包含被取保候审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及文号、取保候审期限等基础信息。
    • 示例:
      > 被取保候审人:张三,男,35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 取保决定机关:XX市公安局XX分局,文号:X公(刑)取保字〔2023〕XX号
      > 取保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每月活动情况记录

    • 需详细记录被取保候审人每月的活动轨迹、居住地变更、工作变动、联系方式变化等情况,并注明是否遵守以下规定:
      •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在传讯时及时到案;
      •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示例:
      > 2023年1月活动记录:
      > - 居住地:XX市XX区XX路XX号(未变更);
      > - 工作单位:XX公司(未变更);
      > - 联系方式:138XXXXXXXX(未变更);
      > - 遵守规定情况:本月未离开XX市,按时到案接受讯问,无干扰证人或串供行为。
  3. 特殊情况说明

    • 若被取保候审人因就医、诉讼等正当理由需离开居住地,需记录批准机关、批准时间、离开及返回时间、目的地等信息。
    • 示例:
      > 2023年2月特殊情况记录:
      > - 因患急性阑尾炎需赴XX市XX医院治疗,经XX分局批准(批准文号:X公(刑)批字〔2023〕XX号);
      > - 离开时间:2023年2月10日10:00;
      > - 返回时间:2023年2月15日15:00;
      > - 目的地:XX市XX医院。
  4. 监管人员意见

    • 执行机关(如派出所)需对被取保候审人每月表现出具意见,明确是否遵守规定、是否存在风险等。
    • 示例:
      > 监管意见:
      > 张三本月遵守取保候审规定,表现良好,无违规行为。
      > 监管民警:李四(签字)
      > 日期:2023年2月28日

二、格式规范

  1. 标题:明确标注“取保候审每月管控记录”,并注明记录月份及年份。
  2. 正文:按时间顺序分月记录,每部分包含活动情况、特殊情况(如有)、监管意见。
  3. 结尾:由被取保候审人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监管人员签字并加盖执行机关公章。
  4. 存档:记录需一式多份,由被取保候审人、执行机关、决定机关各留存一份。

三、注意事项

  1. 真实性:记录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构或隐瞒,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 及时性:每月记录需在次月5日前完成,避免拖延影响监管效果。
  3. 合规性: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第71条及公安机关相关执行规定,确保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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