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可处以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甚至刑事责任。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此类行为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处“吊销”针对交车人,但若被交车人驾驶时发生其他违法行为,驾驶人可能单独面临暂扣处罚)。需注意,若交车人明知对方无证或证被暂扣仍交车,可能同时构成共同违法。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超速50%以上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处“吊销”针对严重超速,但部分地方性法规可能对特定情形(如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超速)明确暂扣处罚)。实践中,超速50%以上通常直接吊销,但若情节较轻(如短距离超速),可能暂扣6个月。
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车或报废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处“吊销”针对驾驶报废车,但若拼装车系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可能暂扣6个月)。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或未逃逸但构成犯罪)的特殊情形
补充说明: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