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户口本上的人一共五个,死了四个,剩下那一个有继承权吗”,我们可以从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继承权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顺序以及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并未提及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存在,因此我们主要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则来进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权,那么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现在,我们回到您提出的问题上。户口本上原本有五个人,现在死了四个,那么我们需要确定这四个去世的人与剩下那一个人的关系,以及他们各自在继承顺序中的位置。不过,由于您没有提供具体的家庭关系信息,我们只能做一些一般性的假设和分析:
如果剩下那一个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如果去世的四个人中不包含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即其直系亲属),且其本人是这五个人中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例如,他是唯一的子女,而父母和配偶已经去世),那么他自然拥有继承权。
如果剩下那一个人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如果去世的四个人中包含了其部分直系亲属(如父母或配偶),但还有其他直系亲属存活(如其他子女),那么继承权将由所有存活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享有。
如果剩下那一个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去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只剩下他一个人(比如,他是唯一的兄弟姐妹,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已经去世),那么他将拥有继承权。
特殊情况:如果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过,这需要具体分析家庭关系来确定是否适用。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剩下那一个人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与去世者的具体家庭关系以及继承顺序。如果他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唯一存活的人,那么他拥有继承权。否则,继承权将由所有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共同享有。
为了更准确地确定继承权,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