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庭时被起诉人(即被告)不来,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中的处理方式
缺席判决:
-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便被告不在场,法院也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以及已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决。
拘传:
- 对于某些必须到庭的被告,如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或者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如果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仍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应诉。
核实原因与重新开庭:
- 法院会核实被告未到庭的原因。如果确系被告本人不知开庭时间,或者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法院可能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以确保被告的诉讼权利。
调解或判决:
- 在案件可以调解的情况下,法院会尝试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根据提交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二、被告缺席的可能后果
- 被告缺席庭审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由于未能亲自到庭陈述、申辩,可能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得到充分的举证和质证,从而在判决中处于不利地位。
- 一旦缺席判决生效,该判决将具有强制执行力,被告必须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果被告不履行,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特别注意事项与建议
- 被告应充分认识到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出庭是被告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被告应按照法院通知准时到庭参加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应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如果被告确实无法出庭,如因突发重病、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延期审理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
- 遵守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规定:被告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规定,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当开庭时被起诉人不来,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缺席判决、拘传或其他处理方式。为避免不利的法律后果,被告应充分认识到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并在收到法院传票后积极准备应诉事宜。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应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开庭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