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不让摆摊可以报警吗-刘鑫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侵权纠纷

店主不让摆摊是否可以报警,需分情况讨论,结论如下:

  1. 若摆摊地点属于店主私人产权范围(如店门口自有空地)
    根据《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店主作为产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其私有空间内摆摊。此时报警,警方通常不会介入民事纠纷,而是建议双方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若强行摆摊可能构成侵权,店主可要求排除妨碍或赔偿损失。

  2. 若摆摊地点属于公共区域(如市政道路、广场等)
    需进一步区分两种情形:

    • 合法摆摊:若已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临时占道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店主无权阻止。此时若店主采取阻挠、推搡等行为,可报警主张其侵犯经营权或人身权,警方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干扰公共秩序)或第43条(殴打他人)处理。
    • 非法摆摊:若未取得许可,城管部门有权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责令改正或处罚。店主作为周边经营者,可向城管举报,但无权私力处置。若店主扣押物品或限制人身自由,可报警主张其涉嫌非法拘禁或抢劫(视情节轻重)。
  3. 特殊情形:店主以暴力手段驱赶
    无论摆摊是否合法,若店主动手推搡、打砸摊位或限制摆摊者人身自由,均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第49条(故意损毁财物)。此时应立即报警,警方需立案调查并可能对店主处以拘留或罚款。

行动建议:

  • 摆摊前确认场地性质(可通过城管热线或当地政府官网查询),优先选择政府划定的临时经营区。
  • 遭遇阻挠时保持冷静,避免肢体冲突,优先通过录音、录像固定证据。
  • 若店主行为越界,可同时向城管部门投诉(针对非法占道)和报警(针对人身或财产侵害),形成双重约束。

如有具体场景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说明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