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人工费怎样计算-梁广宙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劳动纠纷

虚假诉讼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中人工费的计算,需结合实际损失情况、证据材料以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核心原则是“填平损失”,即赔偿范围以当事人因虚假诉讼实际遭受的人工费损失为限。具体分析如下:

1. 人工费损失的认定范围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及《民法典》相关规定,虚假诉讼罪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人工费损失通常属于直接损失,需满足以下条件:

  • 实际发生:当事人因虚假诉讼被迫支付的人工费用(如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需有真实交易记录(如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 必要性:费用支出需与虚假诉讼直接相关(例如为应对虚假诉讼聘请律师、委托第三方调查等);
  • 合理性:费用金额需符合市场行情(如律师费需符合当地收费标准,过高部分可能被核减)。

示例:若当事人因虚假诉讼被迫支付律师费5万元,需提供委托合同、发票及银行转账记录;若主张差旅费2万元,需提供交通、住宿票据及与案件关联的证明(如出庭记录)。

2. 计算方法:以实际损失为基准

人工费损失的计算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损失金额。具体步骤如下:

  • 梳理费用清单:分类列明各项人工费用(如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 提供证据支持:附合同、发票、付款记录等原始凭证;
  • 排除无关费用:若部分费用与虚假诉讼无关(如当事人日常法律咨询费),需剔除;
  • 参考市场标准:对无明确票据的费用(如差旅费中的餐饮费),可参照当地公务人员出差标准或行业惯例核定。

示例:当事人主张因虚假诉讼支付律师费8万元,但仅提供5万元发票,其余3万元无凭证,法院可能仅支持5万元;若律师费明显高于当地标准(如复杂案件收费上限为3万元),超出部分可能不被认可。

3. 特殊情形:间接人工费损失的认定

若虚假诉讼导致当事人停工、停业或经营受损,进而产生人工费损失(如员工工资、社保等),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主张:

  • 因果关系:损失与虚假诉讼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因虚假诉讼被查封财产导致无法经营);
  • 可预见性:损失需在虚假诉讼行为发生时可合理预见;
  • 减损义务:当事人需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如及时申请解封财产、调整经营计划)。

示例:企业因虚假诉讼被查封账户,被迫停工1个月,支付员工工资10万元。若企业能证明停工与查封直接相关,且已申请解封但未获支持,法院可能支持该部分损失;但若企业未申请解封且未调整生产,损失可能被部分核减。

4. 实务建议:如何高效主张人工费损失

  • 及时固定证据:在虚假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同步收集费用凭证,避免证据灭失;
  • 明确诉求范围:在起诉或申请赔偿时,清晰列明人工费损失项目及金额,避免遗漏;
  • 咨询专业律师:人工费损失的认定涉及法律判断(如因果关系、合理性),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梳理证据、计算损失,提高主张成功率。

总结:虚假诉讼罪造成的人工费损失需以实际发生、必要且合理为原则,通过证据链证明金额。若涉及间接损失,需严格论证因果关系。如有具体案件或证据材料,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细节为您分析计算方式及主张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