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的执行标准写错了怎么罚-曾惠媛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合格证的执行标准写错了怎么罚”这一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关于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合格证上的执行标准写错了,这都属于未按照规定开具合格证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修订)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这是初步的处罚措施,旨在促使相关主体及时纠正错误。

如果逾期不改正,即相关主体在接到责令改正的通知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更正合格证上的错误,那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进一步采取处罚措施,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这一罚款幅度是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来设定的,旨在起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

以句容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句农(渔政)罚〔2025〕9号为例,该案件中的违法主体张*辉因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被句容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了罚款的处罚决定。这一案例进一步印证了上述法律规定的实际应用。

因此,如果合格证的执行标准写错了,相关主体应及时更正,并确保后续开具的合格证符合规定。如果逾期不改正,将可能面临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