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行贿-徐建华律师|法行宝
2026-02-07 刑事辩护

判定行贿主要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1. 犯罪主体:

    • 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单位不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但如果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可能构成单位行贿罪。
  2. 主观方面:

    • 行贿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这里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一个关键要素,它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例如,通过行贿在工程项目招标中谋取中标机会,就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3. 犯罪客体:

    • 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行贿行为试图通过给予财物来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公正决策,从而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损害公共利益。这是行贿罪社会危害性的重要体现。
  4. 客观方面:

    • 行贿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金钱、物品,以及其他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利益,如服务、承诺等。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主动给予:行为人主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物,无论是否获得不正当利益,只要符合其他构成要件,即可能构成行贿罪。
      • 被动给予:因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若未获得不正当利益,则不构成行贿;但若因此获得了不正当利益,仍以行贿论处。
      • 经济往来中的特殊情形: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或回扣、手续费等,且数额较大,以行贿论处。
  5. 数额和情节标准: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特定情形(如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或调整、向负有特定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也应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举例说明: 假设甲为了让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送给负责审批贷款的国家工作人员乙10万元现金。在此案例中:

  • 甲的主观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让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贷款)。
  • 乙是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受贿方身份要求。
  • 甲实施了给予乙10万元现金的行为,属于财物给予。
  • 行贿数额达到了定罪标准(三万元以上)。
  •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且可能损害银行和其他贷款人的利益。

因此,甲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总结与建议: 判定行贿罪是一个综合性的判断过程,需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