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让行的条款,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核心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法律基础条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补充说明):
-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二、具体停车让行情形
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斑马线”:
- 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
- 行人已离开与机动车通行权的冲突区域,且确认安全后,机动车可通过;但后续车道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直至行人完全通过。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斑马线”:
- 机动车应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同时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
- 当机动车信号灯绿灯亮,但人行横道上有行人未通过时,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路口“斑马线”场景:
-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 机动车右转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若路口设有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则需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 机动车左转时,遇相交方向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行,应停车让行。
- 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 行人通过路口应走人行横道,确认安全后通行。
-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则停车让行。
三、行人通行权与注意事项
行人通行权:
-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并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 在无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路段横过道路,应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注意事项:
- 穿越马路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
- 红灯亮起时,若仍处于机动车道上,不要后退,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或至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
- 过马路要专心,避免成为“低头族”,左右看路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四、特殊场景说明
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
- 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时,机动车应减速行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但信号灯变红:
- 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应加速通过,未进入的行人则不应再进入。
这些条款和规定旨在保障行人和机动车的通行安全,促进交通和谐。作为驾驶人,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作为行人,也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