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夫妻共同财产吗-石镇宾律师|法行宝
2026-02-01 婚姻家庭

结论前置:

  1. 民法典中确实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这涵盖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多种财产类型。
  2.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可通过约定来调整财产归属。

详细分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这包括夫妻一方每月的工资收入、年底获得的奖金,以及利用业余时间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报酬等。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工作获得的薪资和奖金,都属于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如夫妻共同经营店铺的利润,或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股票、基金所取得的收益。这些收益在婚姻期间产生,因此属于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 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小说稿费、专利许可使用费等。这些收益虽然可能源于一方的智力劳动,但在婚姻期间取得,因此也属于共同财产。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 即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则不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继承了父母的房产,且遗嘱中未指定只归该方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变化。例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平等协商,共同决定。例如,在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时,需要双方共同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造成损失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赔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1. 夫妻约定财产制: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可以是将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或者各自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共同承担家庭开支等。
  2. 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 虽然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进行分割,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了两种特殊情形,在这两种情形下,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建议与提示:

  •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建议夫妻双方保持沟通,共同协商决定财产的处理方式。
  • 若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特别约定,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签署协议,以确保约定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 如遇复杂财产问题或潜在纠纷风险,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