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起诉离婚十多年了没去拿离婚证和协议书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二是通过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 这种方式适用于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
- 双方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填写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
- 民政部门会发给双方离婚证,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
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 对于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或者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后,会出具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
- 重要的一点是: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生效,您的婚姻关系就已经依法解除,无需再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针对您的情况,既然您已经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十多年,那么您应该已经拥有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这份法律文书就是您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您遗失了这份法律文书:
- 您无需担心,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人民法院档案室查询并打印。
- 在某些情况下,如办理再婚、户籍登记等事宜时,除了需要携带生效的法律文书外,可能还需要携带法院的生效证明。这个生效证明可以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向审理案件的法官申请开具。
总结:
- 您已经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无需再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 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就是您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
- 如果遗失了法律文书,可以携带身份证至法院档案室查询并打印。
- 在办理某些事宜时,可能需要携带法院的生效证明。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