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如果没登记户口本上有男方撵人受法律保护吗”,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户口登记的问题,根据新华社发布的相关报道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害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也不得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这意味着,无论是否登记户口,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应得到保障,且户口登记不应成为限制公民其他权利的前提。
其次,关于“男方撵人”的行为,这涉及到家庭关系和居住权的问题。在法律上,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男方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另一方离开共同居住的住所,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另一方居住权的侵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具体来说,如果双方是夫妻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且共同居住的住所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有特别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无权单方面要求女方离开。
如果双方并非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或其他家庭关系,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另一方离开共同居住的住所。
最后,关于户口本上的登记问题,如果男方是户主,他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随意“撵人”。户口迁移和居住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户口迁移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而居住权则受到法律的保护。
综上所述,如果没登记户口本上,男方无权随意“撵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另一方居住权的侵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