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补贴大战列入整治案例 外卖平台低价无序竞争需担何责-王琳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外卖平台在“补贴大战”中实施的低价无序竞争行为,可能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已通过约谈等方式要求外卖平台规范竞争行为,推动建立多方共赢的行业生态。以下从法律定性、可能涉及的法律条文、法律后果及对行业的警示意义等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法律定性:低价无序竞争行为的性质

外卖平台的“补贴大战”本质上是通过大规模补贴降低商家和消费者成本,以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若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以排挤竞争对手。
  • 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低价补贴可能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
  • 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

2. 可能涉及的法律条文及责任

(1)《反垄断法》

  • 第二十二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第五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反不正当竞争法》

  • 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价格法》

  • 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
  • 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3. 市场监管总局的监管措施及法律后果

根据新闻背景,市场监管总局已通过以下方式规范外卖平台竞争行为:

  • 约谈:要求外卖平台充分认识低价无序竞争的负面效应,依法诚信经营,强化补贴信息公示,保障商家自主经营,严禁虚假宣传、价格歧视和诱导食品浪费。
  • 督促承诺:推动平台主动对外发声,承诺公平有序理性竞争,建立多方共赢的行业生态。
  • 梯次性监管:运用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提醒敦促、约谈整改、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强化震慑作用和社会监督。

若外卖平台未整改或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可能面临:

  • 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
  • 民事赔偿:被侵害的经营者可要求赔偿损失及合理调查费用。
  • 刑事责任:若行为构成犯罪(如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行业的警示意义及预防措施

(1)警示意义

  • 规范竞争行为:低价补贴虽能短期吸引用户,但长期可能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行业健康发展。
  • 强化合规意识:平台应重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及价格合规,避免因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推动创新驱动:行业应从“价格内耗”转向“创新驱动”,通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等正当方式竞争。

(2)预防措施

  • 建立合规体系:平台应制定内部合规制度,明确补贴规则、价格策略等,避免低于成本销售。
  • 加强自律:主动公示补贴信息,保障商家自主经营权,避免虚假宣传和价格歧视。
  • 配合监管:积极响应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整改违法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5. 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

外卖“补贴大战”案例表明,市场竞争应遵循法律底线,不得以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为代价。消费者在享受补贴优惠时,也应关注平台是否合规经营,避免因平台违法行为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经营者若发现竞争对手实施低价无序竞争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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