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反诉的情况下,撤诉裁定的撰写需特别关注反诉的处理,以下是撤诉裁定的撰写要点及示例:
撤诉裁定撰写要点
明确当事人信息:在裁定书中,应首先明确列出原告、被告以及反诉原告(即原案中的被告)和反诉被告(即原案中的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阐述案件基本情况:简要概述案件的来源、起诉时间、诉讼请求以及反诉的提出时间、反诉请求等,以便读者了解案件的全貌。
说明撤诉原因及法律依据:详细阐述原告撤诉的原因,如双方达成和解、原告自愿放弃诉讼请求等,并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为依据。在涉及反诉的情况下,还需说明反诉是否继续审理或一并撤诉。
作出裁定结果:明确裁定结果,即准许原告撤诉,并说明反诉的处理方式(如继续审理或一并撤诉)。
告知诉讼费用承担及上诉权利:说明诉讼费用的承担情况,并告知当事人如对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撤诉裁定示例
XX市XX区人民法院裁定书
(XXXX)XX民初XXX号
原告: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反诉原告):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市XX区XX路XX号。
反诉被告:XXX(即原案原告),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市XX区XX路XX号。
原告XXX与被告XXX(反诉原告)XXX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XXX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同时,被告(反诉原告)XXX表示,若原告撤诉,其亦愿意撤回反诉。
本院认为,原告XXX的撤诉申请以及被告(反诉原告)XXX的撤回反诉申请,均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原告XXX撤回起诉;
二、准许被告(反诉原告)XXX撤回反诉。
案件受理费XXX元,减半收取XXX元,由原告XXX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XXX元,减半收取XXX元,由被告(反诉原告)XXX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书记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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