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贪官被抓后 会剥夺政治权利吗-周劲松律师|法行宝
2026-01-27 刑事辩护

贪官被抓后不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剥夺政治权利取决于具体的犯罪情节、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决。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同时,《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贪官所涉及的贪污贿赂类犯罪,并非必然要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从犯罪情节角度

  1. 情节较轻的贪污贿赂犯罪:如果贪官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比如贪污数额较小,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且具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不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是主要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判处相应的主刑,如有期徒刑、拘役等。
  2. 情节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如果贪官的犯罪情节严重,比如贪污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存在多次贪污、索贿等恶劣情节,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认为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从而决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样做的目的不仅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也是为了防止其利用政治权利再次危害社会。

从法院判决角度

法院在判决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来决定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即使对于同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法院的判决也可能存在差异。

举例说明: 假设有两名贪官,甲贪污公款10万元,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乙贪污公款1000万元,且存在索贿情节,案发后拒不认罪,也没有退还赃款。对于甲,法院可能会判处其有期徒刑几年,但不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对于乙,法院除了判处其较重的有期徒刑外,还可能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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