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别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吗-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互相别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单纯的轻微别车一般不构成该罪,但若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或其他犯罪。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1.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互相别车与危险驾驶罪的关系

  1. 一般情况下的互相别车:

    • 单纯的偶尔一次互相别车,若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要被视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对此,交通管理部门可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扣分等。此类行为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具有危险性,应予以警惕和纠正。例如,因一时情绪而互相别车一次,未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较大危害的,一般只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
  2. 情节恶劣的互相别车:

    • 若互相别车行为属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形,则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具体判断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在道路上多次互相别车、相互追逐,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 互相别车过程中频繁超速、急刹车,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现实、紧迫的威胁;
      • 互相别车行为引发多车连环紧急避让等混乱局面。
  3. 造成严重后果的互相别车:

    • 如果互相别车行为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且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则将依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例如,互相别车过程中发生碰撞,导致其他车辆乘客受伤或车辆严重损坏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4. 出于特定目的的互相别车:

    • 若互相别车是出于泄愤报复等目的,故意针对特定车辆实施,且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等其他罪名。例如,因个人恩怨而多次故意别车,干扰对方正常行驶,甚至引发冲突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三、法律建议

  1.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者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文明驾驶习惯,切勿因一时冲动或疏忽而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
  2. 及时举报危险行为:对于遇到的互相别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也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你或他人因互相别车行为而面临法律纠纷或刑事指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并寻求合适的法律解决方案。

互相别车行为无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都极具危险性,容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危险驾驶行为。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