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口头告知购买东西不含发票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从发票管理法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意味着,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有义务开具发票,口头告知“不含发票”属于违法行为。若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可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如责令改正、罚款等)。
从合同关系角度
若商家在销售前明确告知“不含发票”,且消费者同意并完成交易,此时需区分两种情形:
从税务合规角度
商家以“不含发票”为由拒绝开票,可能涉及偷逃税款。例如,商家通过不开发票隐瞒收入,减少应纳税额,此行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税务机关可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至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费者若配合商家不开发票,可能间接协助商家偷税,需承担一定法律风险。
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