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继续犯吗-徐明良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不作为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构成继续犯。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继续犯的定义与特征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继续犯具有以下特征:

  1. 实行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犯罪行为一旦着手实行,便立即构成犯罪,并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存在,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延续。
  2. 实行行为持续贯穿整个犯罪过程:犯罪行为自始至终都针对同一对象,且持续不断,没有间断。
  3. 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产生和终止:犯罪行为开始时,不法状态即产生;犯罪行为终止时,不法状态也随之消除。

二、不作为的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继续犯的关系

不作为的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行为人负有防止危险物质危害社会的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危险物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的犯罪。在特定情形下,这种不作为可以构成继续犯:

  1. 不作为行为的持续性:如果行为人负有防止危险物质危害社会的特定义务,并且该义务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而行为人却持续不履行该义务,导致危险物质持续危害社会,那么这种不作为行为就具有了持续性,符合继续犯的特征。
  2. 不法状态的持续性:由于行为人的不作为,危险物质持续危害社会,导致不法状态(即社会危害状态)也持续存在。这种不法状态与不作为行为同时继续,符合继续犯中“实行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的特征。

三、具体案例分析

假设某化工厂负责人明知工厂内存放有大量有毒化学物质,且这些物质存在泄漏风险,可能危害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该负责人负有防止化学物质泄漏的特定义务,但他却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导致化学物质泄漏,并持续危害周边居民。在此情况下,该负责人的不作为行为就构成了不作为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并且由于他的不作为行为持续存在,导致危险物质持续危害社会,不法状态也持续存在,因此该犯罪行为可以视为继续犯。

四、法律后果与辩护要点

对于不作为的投放危险物质罪构成的继续犯,行为人将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因为继续犯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对社会的威胁更持久。在辩护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行为人是否确实负有特定义务:如果行为人并不负有防止危险物质危害社会的特定义务,那么他的不作为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2. 行为人是否能够履行特定义务:如果行为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履行特定义务,那么他的不作为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3. 行为人的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的不作为行为并不是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或者存在其他介入因素中断了因果关系,那么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可以相应减轻或免除。

综上所述,不作为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构成继续犯。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