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是受贿人下属 私吞受贿款构成受贿吗-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中间人是受贿人下属且私吞受贿款,是否构成受贿罪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分析如下:

1. 构成受贿罪共犯的情形

  • 行为要件:若中间人(下属)与受贿人(国家工作人员)存在通谋,即明知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仍参与收受财物并意图私分,则构成受贿罪共犯。
  • 法律后果: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共犯需按共同犯罪的数额和情节承担责任。例如,若受贿总额为50万元,中间人私吞20万元,仍需对全部50万元承担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典型案例:甲(国家工作人员)与乙(下属)合谋,由乙收受请托人财物后私分。若甲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乙构成受贿罪共犯。

2. 不构成受贿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形

  • 职务侵占罪:若中间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如受贿款)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6万元以上),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
  • 侵占罪:若中间人未利用职务便利,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受贿款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关键区分:职务侵占罪需利用职务便利,且对象为本单位财物;侵占罪则无需职务便利,对象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3. 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 缺乏主观故意:若中间人不知财物性质为受贿款,或未参与受贿行为,仅因保管不善导致财物丢失,不构成犯罪。
  • 合法居间行为:若中间人仅提供正常介绍服务,未谋取不正当利益,且未参与受贿,其行为可能属于民法上的居间合同关系,不涉及刑事责任。

法律建议

  1. 及时退赃:若中间人私吞受贿款,应主动退还至司法机关指定账户,以减轻法律责任。
  2. 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或立功表现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3. 民事赔偿:若因私吞行为导致他人损失,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请求,需积极协商解决。

总结

中间人是否构成受贿罪,需结合其主观意图、行为方式及与受贿人的关系综合判断。若存在通谋或利用职务便利,可能构成受贿罪共犯;若仅私吞财物,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侵占罪。建议中间人立即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法律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如有具体案情,可直接向我提问,我将提供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