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父母以外的法定监护人,子女教育扣除是否只能享受到18周岁”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不仅仅局限于生父母,还包括继父母、养父母,以及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他们都可以比照执行。
其次,关于子女教育的扣除范围,它并不局限于子女的年龄是否达到18周岁。实际上,子女教育的扣除是针对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这个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以及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各个阶段。也就是说,只要子女处于这些学历教育阶段,无论其年龄是否超过18周岁,法定监护人都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
最后,关于扣除标准,子女教育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的。这个标准是固定的,不会因为子女的年龄或者学历教育阶段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综上所述,父母以外的法定监护人,在子女处于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时,无论子女年龄是否超过18周岁,都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且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