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社保没交满十五年,年逾60周岁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养老保险权益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几种处理办法: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您有几种选择来保障自己的养老权益:
延长缴费至满15年:
- 您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至累计满15年。这样,在您缴满15年之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了。
- 特别地,如果您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还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如果您不愿意或无法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您还可以考虑申请将您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转入后,您将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虽然这种待遇可能相对较低,但它也是一种保障您基本生活的选择。
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如果您决定不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并且希望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您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将您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您。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做意味着您将放弃未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权益。
另外,除了上述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处理办法外,还有一些其他可能的补救方式,但具体适用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 按年补缴:如果您距离缴满15年只有几年时间(一般是三年以内),您可以考虑每年补缴一部分,直到缴满15年。但这种方式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 延迟退休:如果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还未缴满15年,您可以申请延迟退休。在延迟退休期间,您可以继续工作并缴纳社保,直到缴满15年为止。但需要注意的是,延迟退休的期限一般最多为5年。
特别提醒:关于一次性补缴的方式,目前在新规下已经被取消,只有符合特定条件(如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的人员才能一次性缴满15年。
综上所述,您在面对社保未缴满15年且已年逾60周岁的情况时,有多种处理办法可供选择。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养老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