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解中会通知交费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1-19 行政纠纷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是否需要通知交费取决于调解的具体阶段、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分情况说明:

  1. 诉前调解阶段
    若案件处于法院立案前的诉前调解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诉前调解本身不收取诉讼费用。但需注意:

    • 若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的,法院可能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少量费用(如司法确认案件通常免收费用,但调解书可能按件收取);
    • 若调解失败转入诉讼程序,则需按诉讼程序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
  2. 诉讼中调解阶段
    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如开庭前或庭审中),法院组织调解时:

    • 调解成功并撤诉的,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可减半退还;
    • 调解成功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减半收取;
    • 调解失败继续诉讼的,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后续可能产生新的费用(如二审、执行等)。
  3. 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非诉调解
    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等非诉途径调解,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调解不收取费用。但若涉及协议公证或司法确认,可能产生公证费或申请费。

关键提示:

  • 法院或调解组织通常会在调解前明确告知费用规则,当事人可主动询问;
  • 若收到不明缴费通知,需核实通知主体是否为法院或正规调解机构,谨防诈骗;
  • 对费用有异议的,可要求调解组织出具书面说明或向法院申请复核。

如有具体案件场景或缴费通知内容,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