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资产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陈建平律师|法行宝
2026-01-19 公司事务

破产资产管理人(通常称为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权利和义务的明确界定对于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破产程序的公正高效进行具有决定性意义。以下是对破产管理人权利和义务的详细阐述:

破产管理人的权利

  1. 接管与调查权

    • 接管债务人财产:破产管理人有权全面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确保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的全面掌控。例如,在某企业破产后,管理人需立即封存公司账户、查封厂房设备,防止管理层私自处置资产。
    • 调查债务人情况:破产管理人有权就债务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经营情况等,以便为后续的清算或重整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2. 管理与处分权

    • 决定内部管理事务: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如制定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分配方案、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等。
    •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破产管理人有权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租赁等方式,以实现债务人财产的最大化价值。例如,管理人可决定继续经营债务人的企业,以维持其价值,或在适当时候变卖资产以清偿债务。
    •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3. 撤销与追回权

    • 请求撤销不当行为: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实施的有害于全体债权人的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等),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追回被侵占财产:对于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破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并归入债务人财产。
  4. 报酬请求权

    • 破产管理人有权获得与其履行职责相应的报酬。这一报酬通常由人民法院根据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会在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
  5. 其他权利

    •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报告工作进展、提出财产分配方案等,并接受债权人的监督。
    • 聘用必要工作人员:为了履行职务的需要,破产管理人有权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协助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破产管理人的义务

  1. 忠实与勤勉义务

    • 忠实义务:破产管理人必须始终将破产财产的利益置于首位,忠诚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 勤勉义务:破产管理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标准,尽到合理的注意和谨慎,积极高效地履行职责。这要求他们及时全面地清查债务人的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妥善管理和保护破产财产以防贬值、流失或损害,并积极推进如组织债权人会议、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各项破产程序工作。
  2. 接管与调查义务

    • 接管财产与资料:破产管理人需全面接管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及印章、账簿、文书等重要资料,确保破产财产的妥善管理和控制。
    • 调查财产状况:破产管理人应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分布及债权债务情况,制作详细的财产状况报告,以供债权人会议和法院审查,并为后续的破产财产管理和处置提供依据。
  3. 管理与处分财产义务

    • 妥善保管与经营:破产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保管破产财产,防止损失,并对易变质、易损耗的财产及时处理或保管,对贵重财产进行特别保护。同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合理经营和处置破产财产以实现保值增值。
    • 决定内部管理事务与开支:破产管理人负责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及日常开支,确保破产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4. 债权债务管理义务

    • 追收与审查债权:破产管理人应积极追收债务人的对外债权,并通过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清偿。同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依法登记确认的债权。
    • 清偿债务: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清偿破产债务,确保清偿过程的公平、公正、合法性,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 代表参加诉讼与其他法律程序

    • 破产管理人需代表债务人参加相关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以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这要求破产管理人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
  6. 报告与通知及接受监督义务

    • 定期报告与重大事项报告:破产管理人应定期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破产程序中的重大事项,如财产损失、重大诉讼等,说明情况和处理措施。
    • 通知相关人员:及时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破产程序的重要事项,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接受监督: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应全程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实报告工作情况,并根据监督意见进行整改和完善。

总结来说,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其权利的行使旨在更好地履行义务,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您在破产程序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