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怎么办-谢瑛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婚姻家庭

当您起诉离婚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接下来的流程主要涉及到离婚冷静期以及后续的离婚证申请步骤。以下是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一、离婚冷静期

  1. 冷静期开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您的离婚登记申请,并向您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为离婚冷静期。这是法律规定的期间,旨在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离婚的决定。

  2. 冷静期内的权利: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反悔,不愿意离婚,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遗失,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撤回后,离婚程序即告终止。

  3. 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如果您和对方都没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去申请离婚证,那么您们将仍然保持婚姻关系。

二、申请离婚证

  1. 申请时间: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是离婚程序的最后一步,也是双方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手续。

  2. 所需材料:在申请离婚证时,双方需要携带《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的证件和材料,这通常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双方近期免冠照片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准确信息。

  3. 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三、注意事项

  • 冷静期的重要性: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旨在保护双方的婚姻权益,避免冲动离婚。因此,在冷静期内,请务必认真考虑离婚的决定。

  • 及时申请离婚证: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决定离婚,请务必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将仍然保持婚姻关系。

  • 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由于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对所需材料和具体流程有所差异,因此建议您在办理离婚手续前,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准确信息。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起诉离婚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的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