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告被告合同赠予 上法庭被告应该说什么-李超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合同纠纷

在面对原告起诉被告合同赠予的案件时,被告在法庭上的陈述应当围绕赠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撤销赠予的法定情形、以及双方是否实际履行了赠予合同等核心问题展开。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帮助被告在法庭上有效陈述:

1. 赠予合同的法律效力

  • 赠予合同成立与生效:首先,被告可以阐述赠予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并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赠予合同自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时成立,并依法产生法律效力。
  • 赠予财产的权属:被告应明确赠予的财产是否属于其合法所有,是否存在权属争议。如果赠予的财产存在权属问题,那么赠予合同可能因缺乏合法基础而无效。

2. 是否存在撤销赠予的法定情形

  • 法定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但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除外。被告可以阐述赠予财产是否已经转移,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撤销的法定情形。
  • 受赠人行为: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予人也有权撤销赠予。被告可以针对这些情形进行陈述和举证。

3. 双方是否实际履行了赠予合同

  • 赠予财产的交付:被告可以阐述赠予财产是否已经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如果赠予财产尚未交付,那么赠予合同可能尚未履行完毕,被告可以据此进行抗辩。
  • 赠予目的的实现:如果赠予合同附有条件或目的,被告可以阐述这些条件或目的是否已经实现。例如,如果赠予是为了资助受赠人完成学业,那么被告可以要求受赠人提供学业完成的证明等。

4. 其他抗辩理由

  • 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情形外,被告还可以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其他规定进行抗辩。例如,如果赠予合同是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的,被告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
  • 诉讼时效:如果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被告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 法庭陈述技巧

  • 清晰陈述事实:被告在法庭上应清晰、准确地陈述事实,避免模糊或含糊其辞的表述。
  • 提供证据支持:被告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陈述和抗辩理由。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书面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 保持冷静和礼貌:在法庭上,被告应保持冷静和礼貌的态度,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的权利,避免情绪化的表达或行为。

示例陈述:

“尊敬的法官,我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首先,赠予合同虽然成立,但赠予的财产尚未实际交付给原告,因此赠予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其次,原告在接受赠予后并未履行赠予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未按照约定使用赠予财产或未达到赠予目的等。因此,我有权撤销赠予合同。最后,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面对此类案件时,被告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并在法庭上充分陈述和举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