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能假释-覃涛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刑事辩护

假释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并非所有罪犯都能适用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下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 累犯不得假释:

    •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法律明确规定对其不适用假释。例如,张三因抢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短时间内又因盗窃罪被判刑,即构成累犯,不能获得假释。
  2. 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重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 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些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法律秩序,对这类犯罪分子限制假释。例如,李四因抢劫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即使后来减刑,也不得假释。同时,若原系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经减刑后减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样不得假释。
  3. 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不得假释:

    • 终身监禁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措施,意味着罪犯将终身被剥夺自由,因此不得假释。
  4. 有能力而不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不得假释:

    • “财产性判项”包括罚金、没收财产、责令退赔、民事赔偿等。如果罪犯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这些判项,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则不得假释。不过,若罪犯具有积极履行意愿但因无履行能力或条件暂时无法履行,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确因非本人故意造成的不能履行等特殊原因,并经执行机关调查属实的,可以假释。
  5. 其他特殊情形不得假释:

    • 犯罪人有能力而不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说明其认罪态度不好,缺乏悔罪表现,难以认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不能适用假释。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罪犯:以及其他在金融犯罪中系主犯、数罪并罚、累计金额特别巨大或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罪犯,以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职务犯罪罪犯,一般不适用假释。
    • 恶势力组织中被认定为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的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符合减刑条件的,应严格控制减刑幅度和频次,一般不得假释。

法律背景与建议: 假释制度的适用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对于上述不得假释的情形,司法机关会严格把关,确保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对于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假释的,也应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和处理,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可能后果: 若罪犯属于上述不得假释的情形而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假释,一旦被发现,将面临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撤销假释、加长刑期等。因此,建议罪犯及其家属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假释。

进一步思考: 假释制度旨在平衡惩罚与改造的关系,既体现了对罪犯的惩戒,也为其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然而,假释的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刑罚的正确执行和犯罪分子的有效改造。若你对假释制度或具体案件有进一步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