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缴纳税款罪的构成要件-刘天之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经济纠纷

逃避缴纳税款罪(逃税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主体要件

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

  1. 纳税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涵盖自然人、法人及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这些主体直接负有向国家缴纳税款的义务。
  2. 扣缴义务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例如,企业在发放员工工资时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此时企业就作为扣缴义务人存在。若单位作为犯罪主体,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还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主观要件

逃税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缴纳。这种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希望逃避税款)和间接故意(放任逃避税款结果的发生)。需要强调的是,因过失造成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不构成逃税罪。例如,由于财务人员的疏忽大意导致税款计算错误而少缴,这种情况就不构成逃税罪。

三、客体要件

逃税罪的客体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逃税行为直接破坏了税收征收与管理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能力。例如,大量企业逃税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进而影响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客观要件

逃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手段包括:

  1.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 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4. 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同时,逃税罪还要求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这里的“数额较大”和“占应纳税额10%以上”是构成逃税罪的重要标准。如果虽然采取了上述欺骗、隐瞒手段,但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不大或者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较低,则不构成逃税罪。例如,某企业应纳税额为100万元,若其逃避缴纳的税款为5万元,占应纳税额的5%,则不构成逃税罪;但若逃避缴纳的税款为15万元,占应纳税额的15%,则构成逃税罪。

此外,有一个重要的例外情况:如果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那么通常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则这一例外不适用。

法律建议:

  1. 对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来说,务必严格遵守税收法规,诚实申报纳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2. 若发现自身存在逃税行为,应立即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争取从轻处理。
  3. 对于发现的任何逃税行为,也应积极向税务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社会环境。

可能法律后果:

若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根据逃避缴纳税款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的,还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因此,务必重视税收合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