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员工合同到期不可以不续签。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当哺乳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某些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当将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如果用人单位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时强行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这属于违法终止,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通常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因此,为了确保女性员工在特殊生理时期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用人单位在哺乳期员工合同到期时,应当无条件地续订劳动合同,直至哺乳期结束。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体现了对女性员工的关怀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