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82条规定是什么-史亮律师|法行宝
2025-05-11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内容是关于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采取先行拘留措施的规定。具体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一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哪些具体情形下可以采取先行拘留的措施,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在实际应用中,公安机关会严格依据这些规定,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决定是否对嫌疑人采取先行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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