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重度残疾成年低保人自己一个户口时,父母是否算作她的共同家庭成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低保政策以及实际的生活状况。
首先,根据一些地方(如湖北省)的低保政策,对于户口簿上只登记本人且不与其法定赡(扶、养)人共同生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常被认定为其本人,即视为“单人户”。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不被视为其共同家庭成员,只要该重度残疾人符合低保条件,就应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然而,如果重度残疾人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然户口分开但实际上长期共同生活并由父母照顾,那么根据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父母可能会被视为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低保时需要合计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包括父母的收入和财产。
此外,低保政策还考虑到不同类型对象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差异,以及因病、因残等特殊情况导致的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因此,在具体申请低保时,民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以及低保金的发放标准。
综上所述,重度残疾成年低保人的父母是否算作其共同家庭成员,需要根据具体的低保政策、户口簿登记情况以及实际生活状况来综合判断。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有相关疑问或需要申请低保,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