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打电话说终止了 怎么处理-张金荣律师|法行宝
2026-01-12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被通知终止,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核实终止通知的合法性及原因
    首先需确认终止通知的来源是否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等法定机关,并要求其出具书面终止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取保候审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

    • 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如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
    •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干扰证人作证);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最长12个月)。
      若通知未附法律依据或程序违法(如未提前告知),可依法提出异议。
  2. 根据终止原因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 情形一:因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终止
      若终止决定基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案件将撤销或不起诉。此时可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或《不起诉决定书》,并申请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 情形二:因违反规定终止
      若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逃匿、串供),公安机关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为拘留或逮捕。此时需立即委托律师介入,评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争取从轻处理(如重新申请取保候审或适用缓刑)。
    • 情形三:因期限届满终止
      若取保候审期满未移送审查起诉或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应自动解除强制措施。可要求办案机关返还保证金(若已缴纳)并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3. 后续权利救济途径

    • 申请复议或申诉:若认为终止决定违法,可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3日内提出),或向其上级机关申诉(《刑事诉讼法》第117条)。
    • 国家赔偿申请:若因违法终止导致人身自由被侵害(如错误拘留),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申请国家赔偿。
    • 刑事控告:若终止决定涉及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可向检察院控告相关办案人员。

行动建议:

  1. 立即联系办案机关,要求书面说明终止理由及法律依据;
  2. 委托律师查阅案卷,评估终止决定的合法性;
  3. 根据终止原因,针对性准备复议、申诉或国家赔偿材料;
  4. 若涉及财产处置,同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提示:取保候审终止不等于案件终结,需结合终止原因判断后续法律风险。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