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员职工集体造假签约家庭医生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造假和欺诈行为是违法的。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该遵循诚信、真实的原则,为职工和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服务。动员职工集体造假签约家庭医生,不仅违反了这一原则,还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损害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合同的签订应该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平等协商。医院动员职工集体造假签约,可能涉及对职工的欺骗或胁迫,导致职工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往往是无效的,甚至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此外,医院作为公共医疗机构,承担着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职责。动员职工集体造假签约家庭医生,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声誉和公信力,还可能对医疗秩序和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我强烈建议医院不要动员职工集体造假签约家庭医生。如果医院有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需求,应该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确保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职工也应该保持警惕,不要盲目跟风或被迫签订不真实的合同。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