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未报备就去了外地,这通常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中明确提到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对于这种情况,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具体没收多少,会根据违反规定的严重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由决定机关综合考虑。此外,除了没收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还可能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因此,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报备就去了外地,建议尽快向执行机关报告,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和应对措施。总的来说,保证金是否能退,取决于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但如果违反了规定,特别是像未报备就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样严重的行为,保证金很可能会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