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包括哪些-王国江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与构成要件:

    • 定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这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实体赌场,还包括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等新型开设赌场方式。
    • 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单位犯罪时,处罚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主观要件: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行为,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并意图通过此行为获取非法利益。
      • 客体要件: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赌博活动不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 客观要件: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具体包括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等。
  2. 量刑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等。
  3. 常见表现形式:

    • 传统实体赌场:如设立在隐蔽地点的地下赌场,提供赌桌、赌具等设施供人赌博。
    • 网络赌场: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虚拟赌场,通过网站、APP等方式吸引赌客参与赌博。这是近年来开设赌场罪的一种新形式,具有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参与人数多等特点。
    • 流动赌场:没有固定地点,经常变换场所进行赌博活动。这种形式的赌场往往难以被警方发现和打击。
    • 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人投币赌博。这种形式的赌场往往以游戏厅为掩护,实际上进行的是赌博活动。
  4. 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

    • 法律后果:开设赌场罪一旦成立,行为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处罚。这些处罚不仅会对行为人的个人生活产生严重影响,还会对其家庭和社会关系造成破坏。
    • 社会危害:开设赌场罪不仅损害了个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还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它容易滋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诈骗等,对社会的安全和发展造成极大威胁。同时,赌博活动还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分配不均,加剧社会矛盾和不平等现象。

总结与建议: 开设赌场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常见表现形式以及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都值得我们深入了解和警惕。为了避免触犯法律,建议个人和单位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同时,对于发现的赌博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开设赌场罪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