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偷税漏税罪”这一具体罪名,相关行为被界定为“逃税罪”。以下是对逃税罪立案定罪的详细解释:
一、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逃税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般情形:
-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若纳税人仍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则达到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前科情形:
- 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同样构成逃税罪。
扣缴义务人情形:
- 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也符合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二、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均可成为逃税罪的主体。
-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违反税收法规仍逃避缴税。
- 客体:侵犯的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 客观方面: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且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
三、量刑标准
- 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且逃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但因逃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且逃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四、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初次实施逃税行为的纳税人,若能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接受行政处罚,则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需注意,此宽免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
- 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
五、法律建议
- 遵守税法:每个公民和企业都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依法纳税,避免触犯逃税罪。
- 及时咨询:若面临税务问题或收到税务机关的追缴通知,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避免法律风险。
- 积极配合:对于涉嫌逃税的行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与处理,以维护国家税收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举例说明:
- 假设某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纳税总额为100万元,但通过欺骗手段逃避缴纳税款12万元,占比12%。若税务机关追缴后,该企业未补缴税款、滞纳金或接受处罚,则构成逃税罪。
- 另一假设,某纳税人过去五年内因逃税受过一次刑事处罚和两次行政处罚。在最近一次纳税中,其应纳税总额为8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1万元,占比13.75%。由于该纳税人有前科记录,且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及比例均达标,因此涉嫌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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