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关系捞人为由获取钱财是否构成犯罪-张金荣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刑事辩护

以关系捞人为由获取钱财,这一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具体可能涉及诈骗罪或招摇撞骗罪。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诈骗罪的角度:

    • 定义与构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此情境下,行为人通过虚构自己有能力通过关系“捞人”(即帮助他人逃避法律制裁或减轻处罚)的事实,诱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交付财物。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招摇撞骗罪的角度(若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定义与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不仅虚构了有能力“捞人”的事实,还冒充了警察、法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那么其行为就可能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综合分析:

  • 在实际案例中,行为人往往同时具备诈骗和招摇撞骗的双重特征,但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情况,可能以其中一罪进行定罪处罚。
  • 无论构成诈骗罪还是招摇撞骗罪,行为人都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此外,如果行为人还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受贿、行贿等,还将面临数罪并罚的风险。

建议:

  • 对于被害人而言,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 对于行为人而言,应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立即停止实施相关行为,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