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盗蓝光碟是犯法的,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角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均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上盗蓝光碟,通常涉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并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这明显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若该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以营利为目的,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还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侵犯著作权罪。
案例角度
以浙江省温州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为例,被告人张某某、马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雇用他人对盗版光碟进行刻录、制作,并通过网站和网络购物平台进行销售,非法经营额达170万元以上。法院经审理认为,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并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刑事判决。这一案例清晰地表明,网上盗蓝光碟并销售的行为,是会被法律严惩的。
实际后果角度
建议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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