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后作品的著作权能约定与原作者共有吗-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改编后作品的著作权可以约定与原作者共有。但这一约定必须基于双方的自愿和明确协商,并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形式来确认。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一条款明确了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即改编者享有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但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共有著作权的约定

  1. 自愿原则:

    • 改编者与原作者可以基于自愿原则,就改编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协商,并达成共有著作权的约定。
  2. 明确协商:

    • 双方应就共有著作权的具体内容、比例、行使方式、收益分配等进行明确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3. 合同形式:

    • 共有著作权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双方权益保护的重要措施。

三、共有著作权的影响

  1. 权利行使:

    • 在共有著作权的情况下,改编者和原作者应共同协商决定改编作品的使用、传播、许可他人使用等事项。
  2. 收益分配:

    • 双方应根据约定的比例或方式,共同分享改编作品产生的收益。
  3. 法律责任:

    • 如因改编作品产生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双方应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实际案例

在实际操作中,改编者与原作者共有改编作品著作权的情况并不罕见。例如,在某些影视作品的改编过程中,原作者可能会与制片方就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进行协商,并达成共有协议。这样既可以保护原作者的权益,也可以确保改编作品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改编后作品的著作权可以约定与原作者共有,但这一约定必须基于双方的自愿和明确协商,并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形式来确认。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